问题:
对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疑惑,商标注册申请人,这个指的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外国企业(个人),这是常规理解。但我想问,是否包括原属国企业(个人)?比如:中国企业先在日本提出商标申请,待日本商标部门受理后,中国企业再回到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类别(商品)提出申请,是否享有优先权?诚盼解答。
回答:
不受申请人所属国籍限制。
问答日期: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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