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7日申请26912603号图形组合商标,经过驳回复审,于2019年02月2
时间:2023-07-31 访问量:0
问题:
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7日申请26912603号图形组合商标,经过驳回复审,于2019年02月27日初审公告,2019年5月27日获得核准注册; 申请人于2018年05月18日申请31008897相同图形商标,2019年03月19日被驳回; 申请人于2019年6月6日申请38706549相同图形商标,2019年11月22日又被驳回,且每次引证商标总会引证相同的商标。 申请人已通过复审获得图形商标所有权,为何重新注册总是被驳回!!!!!!这样有什么公平与权威,如何能让社会公众信任商标局,相同的情形不止一次发生!同样驳回复审对申请人来说,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还浪费了社会资源!
回答:
该平台不对个案进行评判。如有异议,可申请后续流程或以纸质件来函方式将问题反馈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
问答日期: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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