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是商标代理机构: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工作人员在商标续展申请付款时(2019年11月28日),误将款项通过汇款方式(申请号6557610,金额450元)汇至商标局,随后已通过在线方式再次支付该笔款项,请问该笔汇款款项能否退回?或者需要什么申请材料才能退回该笔款项?
回答:
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财务010-63218500-6-2人工沟通。
问答日期: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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