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审查太苛刻造成商标注册太难 近年来商标局为提高商标注册的进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成效显而易见。但是,为了提高进度聘请了大量的审查人员。由于这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审查技能经验不足,造成在审查商标时过于苛刻,使两者不近似的商标判定为近似。本不应驳回的商标而被驳回。据有关统计,近年来的商标审查通过率不足百分之五十。可以说,被驳回的这些商标大部分都是冤假错案。但由于提出复审费用高费时长,许多当事人只能忍气吞声。就全国而言商标驳回的数字之大,计算其经济损失是极其惨重的。本人认为像这样下去,一是不利于商标的发展,二是不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三是对商标注册人是极其不公道的。本人建议:一、改变商标审查的初审指导原则。由于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审查人员在初审商标时,只要两个商标文字上同了两个字就会被驳回,而不管两个商标的含义和整体外观的区别。由于近年来商标注册量飞速发展,取一个商标名字要经过反复查询后才上报的名称,只因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同了两个字就会被驳回。本身经查询并区别后取一个商标名称是很难的。还有文字大不相同只因图形有一点近似而两个标识整体外观大不相同也被驳回。这两种情况被驳回的事例太多。二、建议商标局初审时尽量放宽。本人认为商标局在初审商标时没必要像现在这样苛刻和严格,新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两者的商标标识、整体外观有明显区别,标识的含义有所区别,就应当初审通过。根据《商标法》规定初审通过后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先权利人如认为初审商标存在近似问题,则由在先权利人提出异议,让专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判,这样会减少大量的冤假错案,因为初审合格至少有区别,在先注册人你要在乎你的商标不能一点相近,那么就应由你来投资提出异议。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只要有一点点相近,就统统一棒子打死被驳回。让新申请人来投资复审。况且目前的商标审查人员业务素质有限,商标初审能否通过大部分靠碰运气。三、建议审查人员责任机制。如出现不应驳回而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人按照有关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证明驳回是错误的,应当追究初审人员的一定责任,防止随意驳回。这里面还存在审查人员与一些商标代理机构相互勾结非法谋利的问题。很多被驳回的商标当事人及当事人的代理机构还不知道,北京的一些代理机构就打电话让当事人提出复审,并保证复审成功。这样的事例很多。总之现商标初审问题之多之严重,望有关商标从业者高度重视,能切实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的商标事业更有效的发展。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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