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有一个商标注册号为36753735的商标做驳回复审的时候商标局以未缴费给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我把公户转账记录为证据提交给财务(转账时已备注36753735商标评审费)。财务给出的结果是我的其他费用没有缴费,把这个费用给扣除了。我让他给我调出未缴费得是哪件商标,他回复他也找不到。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怎么处理。(复审商标已过期)
回答:
评审问题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9181、010-63219279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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