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一下,在官网上已经看到到关于撤三的送达公告,但《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由于地址变更,未收到,可能已被退回国家工商局。那么进行三撤答辩如何重新取得这个信件呢?是可以让工商局重新再寄吗?若是不行,自取的话需要什么凭证呢?且答辩提交证据是如何提交?书面提交,寄到商标局还是可以网上提交呢?
回答:
请凭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前往商标注册大厅自行领取。答辩材料可邮寄提交,也可前往注册大厅递交。
问答日期: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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