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 您好 周慧女士是广陵区周记三川麻辣烫店及广陵区叁川餐饮店的经营者 2015年9月15日在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广陵区周记三川麻辣烫店 实体店位于扬州市国庆路42号一直经营至今 并于2019年搬迁新址于扬州市广陵区国庆路119号证大大教场2杠104下 105 106 107 注册登记了广陵区叁川餐饮店 生意从开店至今一直使用店招牌 三川咸货火锅 并且生意火爆 老客新客对店里的味道赞不绝口 以至于搬迁新店址后 达到了顾客吃火锅排队2小时以及营业至凌晨顾客仍来往不断的火爆程度 扬州当地美食自媒体以及电视台美食专栏专门进行实体店探访报道 三川咸货火锅这个招牌在当地小有名气 可是营业至今并未想到有如今的影响力 没有及时注册商标 之后准备开分店 询问代理机构注册商标时 发现我家的三川咸货商标已经被 周萍个人在2019年09月06日以相同的文字以及近似的店内手绘装潢图案以图文组合的形式 在同类餐饮经营服务类别 通过柜台办理恶意抢注 商标注册号为40870169 事后查明该周萍是扬州市广陵区渡江桥麻辣烫的个体工商户法人 该渡江桥麻辣烫店与我店在当地一直处于竞争状态 该店生意一直不如我店 目前该店已拥有 渡江桥 商标 也主打咸货火锅 近期发现老店房东催我办理 广陵区周记三川麻辣烫店的注销 由于已搬迁新址不得不办理 与此同时发现 位于扬州市国庆路42号的老店房东把店铺租给了广陵区渡江桥麻辣烫的周萍 由此确定该店恶意抢注我店招牌 通过租用老店 待商标抢注成功后使用我店在先使用的商标 使得消费者混淆 不能区分是不是我的店 进行不正当竞争 目前该恶意抢注商标40870169并未进入审查阶段 望商标局审查员慎重审核 据今年商标局下发的文件政策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和傍名牌的指导精神 予以驳回 以及我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 第13条第二款 第三款 第15条 第16条第1款 第30条 第31条 第32条的规定审查后公告期内对该恶意抢注商标提出商标异议 针对目前市场维权艰难的困境我们小本经营 餐饮行业起早贪黑挣点钱实属不易同行就这么轻易的抢夺我们经营起来的果实 实在欺人 恳请各位商标从业者在商标审查时就及时扼杀这种不正当竞争的风气 弘扬社会正能量 予以反馈 感谢 感谢 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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