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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华人,常驻西非,经营自己的发电机进口、批发零售的机械电力产品的公司。今年8月与国内工厂合作
时间:2023-06-0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是华人,常驻西非,经营自己的发电机进口、批发零售的机械电力产品的公司。今年8月与国内工厂合作拟进口他们的产品,签订了合作协议和采购协议及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后,要求他们,浙江杰圣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为贴牌生产加工汽油机及水泵、清洗机产品,费用我方负责支出、品牌我方所有。但对方事后偷偷违背协议直接进行了商标抢注,现对该公司进行恶意抢注投诉。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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