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商标局审查员: 我们公司客户商标补充注册的商标申请号为36277404 天风SKY WIN
时间:2023-06-05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审查员: 我们公司客户商标补充注册的商标申请号为36277404 天风SKY WIND于2019年1月31日提交,此商标以申请人在2011年1月28日完成注册的商标7824874 天风SKYWIND为基础再次提交。而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该申请商标的部分驳回通知书,引证商标的申请日期皆比申请人的在先商标申请日期晚,审查员如此审查如何保护申请人的在先权利,请问如何解决?
回答:
您所说的商标商品和服务项目并不完全相同,建议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问答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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