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连续申请注册的雁门精高商标6932142号、与18622642号被无效宣告,在申请第三次,可以判定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吗?应当予以驳回第三次申请商标42143392号。因为注册人没有任何使用证据,在评审的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吗?
回答:
建议纸质来函至商标综合处反映情况。
问答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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