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转让商标时,因相同、近似商标未一并转让而下了补正,已经将补正通知书中的商标也一并办理了转让申请。但是目前补正转让的商标中有几件收到了撤三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如不进行使用证据提供,请问整体一系列商标的转让进程是否均需等待被撤销的个别商标案件审结方能进行?还是未被提撤销的转让中商标可以先转让完成?
回答:
转让和撤销,分开审理,不影响。
问答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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