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费收据未收到,疑为传递中丢失,请问商标局是否可以出具申请人已缴费的相关文件,以便于申请人财务处理?如果可以,请问需要什么手续,感谢!
回答:
如有遗失,请打印一份补发申请,写明能收到信件的地址、电话,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商标局财务收,我们将开具票据复印件并邮寄。
问答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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