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从业者,您好!我们公司代理的商标注册号:5691776,申请号:20190000550567,商标局下达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因是:受让人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需要提供,但委托人是办理的移转,属于继承,应该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并且网上提交系统也有受让人无营业执照选项的,烦请商标从业者一并告知具体哪里的问题不予受理的,还有没有存在其他的问题,感激不尽,此移转已经不予受理3次了,我们公司很重视客户,也希望商标从业者能在百忙之中尽可能让审查员看下这个商标的移转存在的所有问题,以便能给委托人带来更好的体验,感谢....拜托了商标从业者
回答:
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i.受让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也可以以其个人身份证姓名作为受让人名义。以个人姓名作为受让人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受让人的身份证; 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ii.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商标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商标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iii.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商标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iv.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商标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v.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问答日期:
2019-12-31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