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标持有人(公司)已经注销且没有执照和公章,请问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转让吗,还是一定要纸件申请转让?网申
时间:2023-05-25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持有人(公司)已经注销且没有执照和公章,请问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转让吗,还是一定要纸件申请转让?网申申请请问是选择转让还是移转?转让方没得公章可以是负责人签字不呢?其余需要哪些补充材料呢?请详细解答一下感谢!

回答:

建议纸质办理移转申请。公司注销核准后,办理商标移转登记,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终止,由继受商标的当事人一方办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转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无需转让方盖章签字。通常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证明公司法人已经注销;(2)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3)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4)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其他文件。其中,证明清算过程中已经处分商标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也可以是清算报告中关于商标权归属的约定。

问答日期:

2020-01-09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