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20年1月1日后交的驳回复审、商标撤三、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这些费用怎么扣呢?
回答:
自2019年12月30日起提交的申请,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国家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商标局缴纳费用。
问答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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