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冷敷贴,医用冷敷贴,远红外骨刺贴,远红外治疗贴,风湿骨痛贴,是第一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应该是属于第5类商标,还是第10类商标?
回答:
“冷敷贴、医用冷敷贴”建议根据尼斯分类表的第10类规范商品申报;其余商品建议根据尼斯分类表第5类的规范商品申报。
问答日期:
2020-01-13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