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所代理对第7066678号热万家撤三,对商标持有人五河县热万家热水器厂撤三(2019年8月1
时间:2023-05-2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所代理对第7066678号热万家撤三,对商标持有人五河县热万家热水器厂撤三(2019年8月19日受理)之前执照已吊销,但商标持有人于2019年10月29日重新申请营业执照,进行证据的提供,目前流程显示本案商标继续有效!疑问是主体已经销亡又从何谈起商标的使用呢?请给予解释,感谢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国家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问答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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