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商标从业者 您好!
商标被以三年不使用理由撤销后 再次申请注册是否可以? 销方再撤销掉未使用商标后 申请注册晚于被撤销方在商标撤销掉后的二次申请,怎样判定?
被撤销商标注册后长期不使用无法提供使用证据 再收到撤销通知后 提交新注册,对撤销方是否不公平 ?
回答:
可以。审查员将视具体情况审查。暂无法条限制撤三后的再申请;撤三程序是为了提高商标的使用率,而不是作为消除在先权利障碍的工具。
问答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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