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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新冠肺炎,杭州市人民政府通知企业2月10日上班,国务院通知2月3日上班,请问:商标异议、答辩
时间:2023-05-19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因新冠肺炎,杭州市人民政府通知企业2月10日上班,国务院通知2月3日上班,请问:商标异议、答辩、评审等案件的时限如何计算?时间急,请尽快答复。感谢!

回答:

1、办理商标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2、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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