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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问关于对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十八条2款以下部分内容的理解,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
时间:2023-05-16    访问量:0

问题:

1、询问关于对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十八条2款以下部分内容的理解,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请教其中基本符合规定怎么解释? 即,代理机构名称中含有小括号,注册备案时录入的代理机构名称少了小括号的一边,由此申请书中代理机构名称与代理委托书中的不一致,其他条件均符合。请问该情况是否属于该部分规定的情形,为基本符合规定,是否能通过补正来克服? 2、询问商标申请时形式审查的内容有哪些?那些情况能够导致不予受理? 感谢!

回答:

1、请您提供详细的商标注册号以便为您查询解答。2、具体的审查审理标准该平台无法公示,您可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书式审查010-63218500-5-1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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