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办理的商标转让业务,收到一份补正通知,受让人是自然人,提交的个体执照是带注册号的,受让人没有办
时间:2023-05-15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办理的商标转让业务,收到一份补正通知,受让人是自然人,提交的个体执照是带注册号的,受让人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疫情期间不能出门,补正期限如果到期,该商标转让将会如何处理?商标申请号为38772269,改如何补正?
回答:
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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