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我们公司因商标问题,对第3265207号商标进行了撤三申请,并撤销成功。现在对方又以相同的商标名称注册申请了第41178277号商标,对方并没有做相关产品及使用,以这种方式再次注册商标,有明显恶意。恳请当局对该商标的申请情况予以严格审查,避免因这种恶意注册问题,导致商标权利滥用,感谢
回答:
撤三的本意是为了提高商标的使用效率,并不能作为消除在先障碍的工具。如对该情况有异议,请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反映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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