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局商标从业者:迫于万般无奈的心情向您求助和反应一下,我个人遇到的绝望问题。我本人樊文英,身份证号330725196705174924.家庭住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樊村90栋3单元5楼。手机号13616898008.13058977928.事件如下,我在2010年注册的商标号7208402中意zhongyi,核定使用商品第26类。我个人营业执照是(义乌市李龙武饰品商行)一直正常营业,之今。从来没有间断过,也因为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和合法的产品形象,而庆幸。不幸的事情发生在2018年深圳市中意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撤销我在正常使用的(中意)商标,理由是(我们2014年到2017年没有使用?)经过我们努力提交证据,应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秉公执法,支持了我们合法权益,继续合法使用。2017年期间因个人家庭原因,我把商行的法人交给女儿,黄婷,经营,并且准备把注册商标,10有效期续费后,过户给女儿。这期间,深圳市中意集团有限公司,以我个人营业执照在2017年期间被撤销,为由,再次无理缠诉,再次复审撤销,可恨,绝望的是,我个人没有收到商标局发来的通知信件?也没有注意到商标局,公告?错过了答辩时效。照成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合议组成员,李艳燕,陈辉,张爽,错误的决定,无情无理的撤销了我注册商标(7208402中意)商标。给我照成了,法律上的被动,情感上的毁灭,和正常经营上的损失。经过这几天的电话商标局,询问于沟通,从法理上我已经非常被动和无助,但是实事求是的说,商标局的撤销结果是错误的?没有公平公正,没有考虑到实事存在。为什么商标局发给我的关键的信件?我没有能收到?并且我这几天到国家邮局查询,也无法查到原因?一个商标对我们小生意人来说,代表着产品形象,代表着与客户交流形象,也有经济上的实际投入,广告,会展,实际付出。强烈建议商标局,主持公道,合法使用商标局权利,不能以大欺小,助纣为虐,给自私之人,有法律漏洞可破,商标局可以电话通知,或者信件通知,多种渠道,告知当事人方式,提现当今社会发展需要,更能提现商标局秉公执法,查明实事的办事为民。最后恳请商标局,关于我(7028402中意)第26类商标,撤销决定书,因信件没有收到?错过答辩,而错误决定,改正机会。请给一点补证据机会,说明情况,挽回损失,支持正义,跪求商标局商标从业者,以理办案,以情服人!期待商标局查明情况,回复我!13616898008.13058977928
回答:
撤销复审属于评审业务,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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