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代理申请人为刘盛飞的三个商标,注册号为: 43744567 、43744572、43744576
时间:2023-05-1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代理申请人为刘盛飞的三个商标,注册号为: 43744567 、43744572、43744576,贵单位下发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原因为:申请人未能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能够证明其以本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刘盛飞在提交商标注册资料时已经提交其投资人为刘盛飞的 东莞市华澳电子厂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该个体户营业正常,烦请告知该份营业执照为什么不符合申请要求。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该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问答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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