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工作者:贵属工作人员理解把握法规的思维和能力,让人无力吐槽! 我是一名2017年自主择业转业军人。2018年开始经营一个商贸公司。2019年3月4日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吾国有士子商标,申请号36601691,商标局未予通过,理由是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在无更确切解释的情况下,多方询问行内人士,大家一致的意见是因为有个国字。我实在想不通。本来我们原想注册 国有士子 的,代办人员直接谏言国字头不可能通过!我的天,这顶多是国字开头吧!和国家、国电、国茶、国酒等完全不是一回事好不好! 在代办人员列举一些惨痛教训后,为了少折腾糟心,我加了个 吾 字,谁知道仍然不行。此商标,我意在倡导士子精神,致敬为国争光担当的英雄。难道商标局认为我国有士子说得不对?到底不良影响何在?是否要变为 家有士子、村有良民之类才行? 语气中不敬处,请商标工作者谅解!
回答:
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1、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2、对于国家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请及时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一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评审案件进行裁定;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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