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襄阳一直还在疫情防控阶段,客户有转让补正,需要做清算证明的公证,但公证处一直未正常工作,无法办理
时间:2023-05-11 访问量:0
问题:
河北襄阳一直还在疫情防控阶段,客户有转让补正,需要做清算证明的公证,但公证处一直未正常工作,无法办理,请问可以申请延期吗?补正最后时限是3月8日,延期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流程?
回答:
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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