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同志好!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但是考虑有费用成本,不办理变更,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吗?请举例说明,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国家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问答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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