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 如果A代理公司与B代理公司有意向合并成一个新代理公司,请问A代理公司与B代理公司应该怎么样合并?满足什么条件? 商标局才会将之前A代理公司的代理商标和之前B代理公司的代理商标 把之前这些商标的代理组织 变更为 后面的新代理公司呢?
回答: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合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表》,按要求填写(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在指定位置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负责人签字。 (二)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并登记证明。合并登记证明可以是登记主管部门合并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登记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合并后的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四)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发生变更的,应另行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 注:采用在线办理方式的,需上传上述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问答日期:
2020-03-06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