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有商标,注册号12675054,于1月8日被发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1.19号挂号信发
时间:2023-05-07 访问量:0
问题:
我所有商标,注册号12675054,于1月8日被发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1.19号挂号信发出,1.22日开始投递,然而此时正逢疫情肆虐,威远县政府出文件决定限制交通,商铺不允许开门,本人无法收到挂号信,该挂号信已于2月4日被商标局大厅签收,本人于3月6日才被代理公司通知知晓此事,之前完全不知情,恳请当局重新邮寄一次文件,可到付,电话
回答:
商标退信暂未开通再次邮寄程序,如有需要,您可稍后前往注册大厅自行领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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