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注册号:36608243 近期收到了异议不予受理,在首次递交的时候明确提交了部分使用证据,包含正文中提到的证据材料,现在申请行政复议, 请问已经提交过的证据,如何证明有提交,望解答,该商标前后都提交了大量在先使用证据,感谢!
回答:
评审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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