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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办理第5680838、 5680839号两个商标的转让手续,因填写表格有误,
时间:2023-05-06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办理第5680838、 5680839号两个商标的转让手续,因填写表格有误,审查员于2019年11月5日才发出补正通知,要求我们公司办理更正申请,我们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向商标局提交了更正申请,由于这两个商标分别于2019年11月6日和2020年1月6日到期,虽我们公司已经以受让人名义提交续期申请(转让人已经死亡),但转让手续没有完成之前,续期申请不可能核准,这导致我们公司经营出现很大的困难,我们公司通过代理多次向贵司催促关于上述两个商标的转让和更正审查,但贵司接电话的审查员每次都只让我们耐心等待,这两个商标的转让审查和更正审查时间过长,明显不合理,我们公司希望贵司能尽快处理,感谢。

回答:

该情况建议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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