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2月20日邮寄异议申请材料(被异议商标名称:张木白烧烤,申请注册号38992438,
时间:2023-05-06 访问量:0
问题:
本人于2020年2月20日邮寄异议申请材料(被异议商标名称:张木白烧烤,申请注册号38992438,初审公告期号1673),显示2月22日签收。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异议期限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止,经查询,该商标已于2020年2月28日注册成功,商标流程显示2020年2月24日商标异议申请收文结束。 本人在商标法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准备材料邮寄,并同时缴纳异议规费。截止目前,未收到任何信息反馈,异议申请受理或者驳回!请问我的异议申请材料是否收到?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流程?既然未到异议期限截止日期,为何不受理异议申请,且商标还被注册成功?如何保护异议人的合法权利?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已进入异议流程。商标注册公告是系统预先排版的,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之后系统将自动排版注册公告,等异议受理后,系统将自动重新刊登无效公告来弥补,无效原因为“商标异议”。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在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重新公告。
问答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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