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18年10月我们公司对商标注册号1433941提撤三申请,2019年9月16日撤三成功,为何被撤销人2018年12月10日再次提交新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注册号35201727,在2019年7月28日又能注册成功了?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问答日期: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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