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比如我的商标有效期在2020年5月23日截止,那我续展的日期是不是在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11月23日之间呢?提前或延后续展都不可以吗
回答:
2019年5月24日至2020年11月23日。提前或延后续展都不可以。
问答日期: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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