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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 的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送达商标文件的日期,以文件发出
时间:2023-05-03    访问量:0

问题:

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  的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送达商标文件的日期,以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请问:以文件发出之日 是指哪个日期?是指文件右下角盖章处的文件发文日?还是指商标申请网站收到的电子文件的日期?

回答:

该文件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计算。

问答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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