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保定市宝水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08.23申请注册第1510867号32类尚泉及图商标产品小项为水饮料锂盐矿泉水矿泉水饮料赛尔兹尔矿泉水餐用矿泉水无酒精果汁饮料果汁无酒精水果混合饮料茶饮料于01年注册成功19年9月20日宝水公司申请注册第41181321号32类尚尚泉中文商标产品小项为:水饮料锂盐矿水矿泉水饮料苏打矿泉餐用矿泉水无酒精果汁饮料果汁无酒精水果混合饮料茶饮料水矿泉水配料。但是2020.03.26商标局下发驳回通知理由为该商标与农雪静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7309833号尚泉商 标近似。如果说尚尚泉与09年注册的尚泉冲突那为什么农雪静的商标没有因为宝水1999年注册的尚泉而驳回。本人于收到通知日起立即与商标局联系客服人员给出的回复为审查标准不同或与商标评审委员会联系他们不能解答这样专业的问题敬请商标从业者帮我解惑并解决这个问题。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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