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9年9月在网上办理注册商标,申请号是40894306,之后发的受理通知书,前些时又发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因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服务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此件申请我局不予受理。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不予受理,注册规费能退么?
回答:
该平台无法公示具体文件内容,请根据不予受理通知书查询原因。不予受理将会退费。
问答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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