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是否可以邮件申请?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邮件到哪儿?
时间:2023-05-02 访问量:0
问题:
请问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是否可以邮件申请?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邮件到哪儿?
回答:
不能,办理途径如下: (一)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1.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询问电话:010-63218500 邮编:100055 2.直接到国家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国家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205办公室。 (二)委托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问答日期:
20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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