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商标工作者,您好!近日,在国外多个国家爆发严重疫情,新冠病毒传播骤然加速。我们收到多个国家的
时间:2023-05-02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工作者,您好! 近日,在国外多个国家爆发严重疫情,新冠病毒传播骤然加速。我们收到多个国家的申请人关于期限中止和恢复的询问。特此询问商标从业者,如果国外申请人由于疫情原因造成时限内无法主张权利,相关绝限日是否可以中止;如果超期权利如何恢复。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会针对国外当事人发布类似第三五零号公告的内容,并明确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盼复,感谢!
回答: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保障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第350号公告,明确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延误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事务办理期限的救济程序,该公告适用于所有受疫情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可按照第350号公告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问答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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