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的三年不使用中的商标使用仅指合法使用,还是也包括违法使用?
时间:2023-05-02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法规定的三年不使用中的商标使用仅指合法使用,还是也包括违法使用?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国家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答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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