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您好,我16年注册的商标,但是公司法人突然得了重病,连续三年一直在看病,最近怕有人申请撤三,请问这个
时间:2023-05-02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16年注册的商标,但是公司法人突然得了重病,连续三年一直在看病,最近怕有人申请撤三,请问这个算正当理由三年未使用商标么?看病的凭证,长期就诊和住院的都在。

回答:

不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问答日期:

2020-03-31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