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是2000年退伍的志愿兵,党员,复员后响应国家号召选择的自谋择业在安徽省合肥市白马服装城做服装批发 至今 ,为了把事业提升一步,在2015年通过别人介绍在一家广告公司购买了商标 注册号:11575168 杰朗亚 这个商标,一直用到现在,去年有很多陌生电话打给我说我购买的商标被别人起诉,本人平时也不太懂商标法,我觉得自己没有违法,没有做违反各种法律的事情,购买的商标也在正常的使用的。而且这个商标我也查了,是正规注册而来,怎么会无缘无故被撤销呢?就通过一个商标维权公司 交了几千元费用 递交了一些使用证据,维权公司说我这边证据很充分证明我在使用,就是没有增值税发票,由于我是少数民族和退役士兵的个体户,平时不用交税,平时卖衣服也不用跟公司打交道,真的开不到发票。就这样我一直使用的商标就这样被撤销了,我真的想不明白,也询问了很多人,也没有问出道理,今天看到这个商标工作者信箱,我希望可以把一个老百姓的问题提交上去,不知道上级商标从业者能否看见,我想商标从业者上级还是给我们百姓公平的 此致!敬礼!
回答:
1、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无效宣告流程已结束。评审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询问。2、建议了解商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的保护您的商标。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国家商标局询问电话010-63218500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3-31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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