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注册商标申请时已缴纳270元,现商标驳回,申请复审还要每类别缴纳750元,请问是不是属于重复收费?是不是再次申请每类别还要缴纳750元?是不是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回答: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 如对此有意见,可来函反映。
问答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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