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通过网上提交第5334565号;第6349234号乡绿海蓝商标转让,至
时间:2023-05-0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通过网上提交第5334565号;第6349234号乡绿海蓝商标转让,至今未收到缴费通知单,影响申请人确权,清查核后下发缴费通知书。
回答:
1、由于商标缴费流程调整,商标转让商标申请提交时不再需要缴纳商标规费,缴费环节设置在转让核准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收到转让商标申请后,因尚未缴纳商标规费,不再发放受理通知书。对于收到的转让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将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转让商标申请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核准的,发放缴费通知书。经符合,当事人已经缴纳商标转让规费的,刊发《商标公告》,并在公告后发放相应的转让证明。 2、请您耐心等待转让审查。
问答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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