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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注销了,但是营业执照和公章都在,能进行转让商标吗?若不能,注销了的公司进行商标转让,需提供
时间:2023-05-01    访问量:0

问题:

请问,公司注销了,但是营业执照和公章都在,能进行转让商标吗?若不能,注销了的公司进行商标转让,需提供哪些材料,感谢!

回答:

1、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2、公司注销核准后,办理商标移转登记,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终止,由继受商标的当事人一方办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转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无需转让方盖章签字。通常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证明公司法人已经注销;(2)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3)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4)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其他文件。其中,证明清算过程中已经处分商标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也可以是清算报告中关于商标权归属的约定。

问答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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