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原有已注册商标康中康国际41类,注册号25578136,及中康国际41类,注册号24445490
时间:2023-05-01 访问量:0
问题:
我方原有已注册商标康中康国际41类,注册号25578136,及中康国际41类,注册号24445490。2019年07月30日因公司经营推广需要,变更字体后重新申请商标被驳回。我方认为此为评审员主观失误,希望能纠错予以初审通过。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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