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商标代理人,帮客户代理了同一件商标地址变更和商标转让(商标注册号:17331614),变更
时间:2023-04-29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是商标代理人,帮客户代理了同一件商标地址变更和商标转让(商标注册号:17331614),变更和转让是同时提交的,时间是2019年1月8日,商标转让证明下发时间是:2019年6月11日,但是2020年4月9日收到商标地址变更不予核准的文件,理由是商标已转让给他人,变更不予核准,是怎么一回事儿呢?想问一下这个是不是审查员的失误导致的呢?一个地址变更,提交了一年四个月,下来了一个不予核准的文件,能解释一下吗?还有如果是因为审查员的问题,那我们交的地址变更官费,是否可以给我们退回呢?
回答:
因您询问的商标变更审查时已完成转让审查,因此该变更不予核准,现处于财务退款阶段,请您耐心等待。
问答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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