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异议文本以及商标局寄过来的文件信封,这个做答辩的必须文件,代理公司有这个权利扣留不给客户的吗?我
时间:2023-04-29 访问量:0
问题:
对于异议文本以及商标局寄过来的文件信封,这个做答辩的必须文件,代理公司有这个权利扣留不给客户的吗?我有个客户想做答辩,但是不想找原代理公司帮他做答辩,结果就在异议文件的信封被原代理公司扣留了,对方执意说我客户必须盖章放弃答辩声明,才可以拿走,这个文件以及信封不是属于客户的吗?原代理公司不是该无条件送到客户手里的吗?原代理公司这样的做法属不属于违法操作,违法扣留客户文件,致使客户想办理业务也因为文件不全办理不了,责任属于原代理公司的吗?对于这样的情形,这个客户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回答:
国家商标局无此项规定,建议与代理公司协商解决。如有代理公司违规代理的证据,欢迎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监管处,以便查证处理;如涉嫌诈骗,可考虑司法途径解决。
问答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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