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已收文结束,截止今日还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请问转让手续是否有问题
时间:2023-04-29 访问量:0
问题:
2019年12月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已收文结束,截止今日还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请问转让手续是否有问题?
回答:
由于商标缴费流程调整,商标转让商标申请提交时不再需要缴纳商标规费,缴费环节设置在转让核准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收到转让商标申请后,因尚未缴纳商标规费,不再发放受理通知书。对于收到的转让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将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转让商标申请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核准的,发放缴费通知书。经符合,当事人已经缴纳商标转让规费的,刊发《商标公告》,并在公告后发放相应的转让证明。
问答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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