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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异议决定书内容错误更正要求知识产权局:我们公司依法对分别使用于29、30、31类商品上的
时间:2023-04-27    访问量:0

问题:

关于商标异议决定书内容错误更正要求 知识产权局:我们公司依法对分别使用于29、30、31类商品上的第29814785、29813029、29830791号橘洲丽登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2020年3月17日分别作出的第26137、26143、26139号决定书中,将橘洲为广东省化州市的民间别称,错打印为广东省从化市的民间别称。3份文件均出现同样错误。我们公司不愿意接受该错误文件,应该如果联系商标局更正文件的错误呢(丽登公司2020.4.17)

回答:

建议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异议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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